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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丨关于推荐浙江省除四害科技协会公益之星团体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8 17:06:36        阅读量:291

浙除害协〔2025〕17号


各市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各会员单位、各位理事:

为表扬和鼓励在公益服务、社会责任履行及行业形象提升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团体会员单位,激发更多会员单位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积极性,弘扬奉献精神,树立先进典型,经研究,协会决定开展“浙江省除四害科技协会公益之星团体会员”评选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与条件

(一)推荐对象

浙江省除四害科技协会团体会员单位

(二)推荐条件

1.遵纪守法,规范运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内部管理规范,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服务质量投诉。

2.积极履行会员义务。按时足额交纳会费,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支持配合协会各项工作。

3.热心公益,事迹突出。积极组织和参与各类社会公益活动,特别是在以下方面有突出表现:

①疫情防控与服务保障:在大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登革热、基孔肯亚热等虫媒传染病防控、新冠病毒疫情防控以及台风灾后等)、重大活动病媒生物防制保障(如G20、杭州亚运会等)中,积极响应政府和协会号召或主动提供专业消杀服务;主动加入协会应急消杀志愿队,在协会发出应急消杀支援需求时积极响应,并高效高质完成保障任务。

②科普宣传与公众教育:积极开展或参与如协会“百企进千家”系列病媒生物防制知识科普宣传、公益讲座、社区服务等活动,提升公众防病意识和能力。

③扶危济困与社会援助:长期或多次为困难群体、特殊机构(如敬老院、福利院、学校等)提供免费或优惠的病媒生物防制服务或相关物资捐助。


二、推荐方式与时间要求

公益之星团体会员由省协会及各市级协会(未成立市级协会的委托对应地市协会理事)组织推荐。请于11月30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原件邮寄至协会秘书处。


三、结果确定

省协会根据各地推荐情况,对照推荐条件进行综合评审,经协会理事会议审核确定,且公示无异议的,由省协会授予浙江省除四害科技协会公益之星团体会员称号,并颁发证书。

联系人:王坤兰,联系电话:0571-87212500,电子邮箱: zjpca33@163.com,邮寄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庆春路118号嘉德广场2008室。


附件:浙江省除四害科技协会公益之星团体会员推荐表



浙江省除四害科技协会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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