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上岗员工健康登记制度 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做好员工14日内行程及健康状况登记,建立上岗员工健康卡,新入职的员工需出具已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证明、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无异常,并掌握员工流动及健康情况。 员工日常健康监测 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建立全体员工健康状况台账(含10个主要症状: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和风险接触信息报告制度,设置食品生产经营区域入口测温点,落实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实行“绿码”上岗制。 从业人员核酸检测 核酸检测是早期发现感染者的重要手段。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应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进行相关检测。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实施高频次核酸检测,具体频次可根据各地情况在风险研判基础上适当调整。 外来人员登记与管理 尽可能减少外来人员进入生产经营区域,确需进入的,需登记所在单位、健康状况、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等情况,落实对健康码和行程码检查登记、测温、做好个人防护(如佩戴口罩等)等措施方可进入。 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相关从业人员应持健康证上岗并做好个人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同时加强手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期间正确佩戴口罩、手套和着工作服上岗。工作服保持干净整洁,定期清洗,必要时消毒,避免防护用品的二次污染,在进行非食品相关活动(如用手打开/关闭门和清空垃圾箱)后,必须更换手套。 建立健康异常报告程序 员工一旦发现自身以及共同生活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应当及时上报。新冠肺炎传播风险高的地区,建议根据当地主管部门防控规定,要求健康员工进行“零”报告。 从业人员返岗程序 根据生产经营区域上岗人员登记和健康档案,及时追踪健康异常、身体不适、疑似或者感染新冠病毒(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员工的治疗和康复状况,在其康复后科学评定是否符合返岗条件。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症状消退,并且间隔至少24小时的两次PCR核酸检测均呈阴性的,可解除隔离。对属于新冠肺炎患者密切接触者的从业人员返岗前也应当符合上述控制要求。 加强防控知识宣传 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引导从业人员掌握新冠肺炎和其他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相关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强自我防护意识。 本文摘自《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第二版)》,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浙江省除四害科技协会
Zhejiang Province Pest Control scientific Association